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分 值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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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减分 | ||||
1 工作计划、总结 30分 |
1.1 工作计划与总结 |
10 | 1、有详细的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得4分; 2、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内容具体、目标明确、总结得当,得4分, 2、认真按照计划安排部署教研室的工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得2分。 |
未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或未及时上交有关材料,每次减2分。 | |
1.2 教学档案 |
10 | 教学管理制度、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总结、考试分析等教学档案、文件和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得10分。 | 每缺一项扣1分 | ||
2 教学管理 50分 |
2.1 教学任务 |
10 | 1、能积极承担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及时提供任课教师得2分; 2、每位教师都完成规定的年教学工作量,得6分。 3、按时完成教学计划的审批、审批认真负责。计2分。 |
1、本室教师教学工作量不足,而外聘教师的,每人次减1分; 2、本室教师教学任务分配不合理,忙闲不均,且无特殊原因,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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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教学检查与教学秩序 |
10 | 1、严格遵守教学秩序,全年无教学事故,得5分; 2、教研室全体教师全年因私调课节数未超过教学任务的4%,得5分。 |
1、教研室全年因私人均调课节数超过教学任务的4%,每增调2节减1分。 2、一般教学事故减2分/次,重大教学事故减4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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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教学环节 |
10 | 1、认真做好任课教师备、教、改、辅等教学环节检查,得2分; 2、承担课程的教师均能按要求认真备课,教案规范,得3分; 3、完成学校要求的作业批改、辅导答疑任务,得2分; 4、无不严格遵守《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的现象,得3分。 |
凡发现不严格遵守《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的现象,每次减1分。 | ||
2.4 听课制度 执行情况 |
10 | 1、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得8分; 2、认真开展教师教学评议工作,得2分。 |
发现弄虚作假者,每人次减1分。 | ||
2.5 考试、监考与阅卷 |
10 |
1、及时上交各科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试卷,计5分。 2、积极完成学校的监考任务得1分; 3、组织教师及时对进行考试试卷进行阅卷,得2分; 4、在统分、登分时无错登漏登学生成绩情况,得2分 5、按时上交各科计分册、试卷,各门考试课程有试卷分析表,分析认真,得2分。 |
1、擅自改变期末考试监考安排,每人次减1分(不重复扣分); 2、错登、漏登学生成绩,每发现1次,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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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教学研究与改革 30分 |
3.1 教研活动 |
10 | 1、教研活动主题明确,安排合理,总结切合实际,得2分; 2、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有完整准确的活动记录,得3分; 3、每学期教研活动次数≥8次,得5分;≥6次,得4分;≥4次,得3分;≥2次,得2分。 |
在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抽查中,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情况,减2分。 | |
3.2 教改成果 |
10 | 1. 教研室教师积极参加各类 教研教改工作,每学期均组织参加学校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的计5分。 2. 积极开展本专业的各项竞赛活动, 活动效果好,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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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科研水平 |
10 | 1、每年度人均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且发表论文的教师≥80%,得10分;每年度人均发表论文0.5篇以上,且发表学术论文的教师≥80%,得8分;每年度人均发表论文少于0.5篇得6分。末发表论文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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