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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教研室年度工作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3-09-01      来源: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教研室年度工作考核方案
 
教研室是教学管理体制中最基层的组织,是教学、科研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也是专业的载体。教研室建设和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专业的发展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体系,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和意义
1、通过教研室工作考核,以考核指标要求为建设目标,使教研室教学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2、通过教研室工作考核,使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我校教研室教学工作现状,为各级管理部门加强和改善对教研室工作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提供依据。
3、通过教研室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我校的考核体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核组织机构及职能
1、教务科成立教研室考核小组,其职能是负责组织各教研室考核的材料准备工作,进行自评。
2、考核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刘彩芹  
成员:刘春奇  唐静静  李涣之
三、考核原则
教研室年度工作考核要始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注重实效”以及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教研室的工作考核,切实加强学校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使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四、考核对象、时间
1、考核对象:各教研室。
2、时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五、考核指标
1、本指标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2、本指标体系由基础考核项构成。基础考核项有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都有相应的分值,共计100分。具体见下表







 

考核内容及标准
得分 减分
1
 工作计划、总结
30分
1.1
工作计划与总结
10 1、有详细的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得4分;
2、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内容具体、目标明确、总结得当,得4分,
2、认真按照计划安排部署教研室的工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得2分。
未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或未及时上交有关材料,每次减2分。  
1.2
教学档案
10 教学管理制度、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总结、考试分析等教学档案、文件和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得10分。 每缺一项扣1分  
2
教学管理
50分
2.1
教学任务
10 1、能积极承担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及时提供任课教师得2分;
2、每位教师都完成规定的年教学工作量,得6分。
3、按时完成教学计划的审批、审批认真负责。计2分。
1、本室教师教学工作量不足,而外聘教师的,每人次减1分;
2、本室教师教学任务分配不合理,忙闲不均,且无特殊原因,减1分。
 
2.2
教学检查与教学秩序
10 1、严格遵守教学秩序,全年无教学事故,得5分;
2、教研室全体教师全年因私调课节数未超过教学任务的4%,得5分。
1、教研室全年因私人均调课节数超过教学任务的4%,每增调2节减1分。
2、一般教学事故减2分/次,重大教学事故减4分/次。
 
2.3
教学环节
10 1、认真做好任课教师备、教、改、辅等教学环节检查,得2分;
2、承担课程的教师均能按要求认真备课,教案规范,得3分;
3、完成学校要求的作业批改、辅导答疑任务,得2分;
4、无不严格遵守《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的现象,得3分。
凡发现不严格遵守《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的现象,每次减1分。  
2.4
听课制度
执行情况
10  1、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得8分;
2、认真开展教师教学评议工作,得2分。
发现弄虚作假者,每人次减1分。  
 
2.5
考试、监考与阅卷
 
 
10
 
1、及时上交各科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试卷,计5分。
2、积极完成学校的监考任务得1分;
3、组织教师及时对进行考试试卷进行阅卷,得2分;
4、在统分、登分时无错登漏登学生成绩情况,得2分
5、按时上交各科计分册、试卷,各门考试课程有试卷分析表,分析认真,得2分。
1、擅自改变期末考试监考安排,每人次减1分(不重复扣分);
2、错登、漏登学生成绩,每发现1次,减0.5分。
 
 
5
教学研究与改革
30分
3.1
教研活动
10 1、教研活动主题明确,安排合理,总结切合实际,得2分;
2、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有完整准确的活动记录,得3分;
3、每学期教研活动次数≥8次,得5分;≥6次,得4分;≥4次,得3分;≥2次,得2分。
在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抽查中,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情况,减2分。  
3.2
教改成果
10 1.  教研室教师积极参加各类
教研教改工作,每学期均组织参加学校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的计5分。
2.  积极开展本专业的各项竞赛活动,
活动效果好,计5分。
 
   
3.3
科研水平
10 1、每年度人均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且发表论文的教师≥80%,得10分;每年度人均发表论文0.5篇以上,且发表学术论文的教师≥80%,得8分;每年度人均发表论文少于0.5篇得6分。末发表论文计0分    
六、等级评定及奖惩办法
1、教研室主任津贴标准为40元/月,全年按十个月计发。教研室人数超过十人的按60元/月发放。
2、根据教研室考核得分,按得分排名顺序确定二个教研室为优秀教研室,被评为优秀教研室的发放奖励500元。
3、各教研室每期在全校教师中推选优秀教师五名,全年十名,作为年度“十佳教师”表彰奖励,被评为“十佳教师”的奖励200元,并发放相应的荣誉证书。
4、教研室活动经费按200元/年计发,教师人数超过10人的按超过人数20元/人计发。
5、凡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
七、施行与废止
本考核指标体系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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