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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听课评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3-09-01      来源: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探索教学规律,深化教学改革,确保教学环节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评课的目的
为了掌握教师的教学情况,指导和帮助教师按照教学的要求进行授课,及时发现好的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同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提高教学质量。
二、听课、评课的节数
专职教师每学期都必须制定听课、评课计划,对本专业本学科都要安排听课。教务科可根据需要,随时组织教师对学生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课程进行听课、评课,专业骨干课程要重点听。
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专业。
教务科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年级和所有专业。
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以本专业的课程为主。
教师:参加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的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8节,参加教育工作五年以内(含五年)的教师每学期不少于20节。
三、听课、评课的形式
可采取随机听课和组织集体听课、评课等多种形式,每次听课均要检查授课教师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情况,听课时要认真记录,填写教师教学情况评价表。听课的组织者可根据需要向学生发放《学生测评表》,通过学生对课程教学进行评价。
四、听课、评课的要求
(一)、听课前,原则上应自行先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务科协调,千万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二)、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三)、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讯工具。如没有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四)、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所有听课者均应写听课简评。
四、听课、评课的考评
1、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课程的要求(包括内容是否正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难点是否阐释透彻,条理是否清晰等)。
2、教学态度是否认真(包括是否认真备课,教案设计是否合理,是否熟悉并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能否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是否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学生学习中的实际问题)。
3、教学方式与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包括电子教案或板书质量,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运用,启发学生参与程度)。
4、教学技巧运用是否熟练(包括课堂气氛和课堂节奏的调适,学习指导方法,师生交流,教学仪表仪态,普通话等)。
5、课堂管理是否严格,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是否认真。
五、听课、评课的处理
听课教师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热情地帮助授课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对老师和学生填写的《学生测评表》要及时汇总统计,并妥善保管,期末时一并报教务科存档。听课、评课中发现的优秀教师、优质课、优秀教案等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典型材料并呈报学校加以推广。听课评课的结果要以书面形式存入授课教师的业务档案,作为教师选聘和评优的重要依据,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促其改正,对不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且不听劝告者,要给予批评、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聘。
(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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