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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生物机电学校专业带头人的选聘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9-01      来源: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专业带头人的选聘与管理办法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方案》文件精神,为了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以专业带头人为核心,以教研室为载体,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动态组合、团结协作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聘原则
1.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学术水平与师德并重,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科技推广能力并重的原则。
3.坚持自下而上,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
4.坚持定期选聘、动态管理、放手使用、重在培养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和岗位设置
1.教学一线实践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兼职教师。
2.根据学校的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畜牧兽医、园林、会计、机电、文秘、计算机),原则上每个专业设一个专业带头人岗位,根据专业需要,每个专业可另选拔一名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三、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训教学经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学效果测评优秀。
2、具有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同时获得高级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做好教研、教改及专业建设工作的能力。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宽广的专业视野,能站在专业发展的前沿并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对职业教育特点有较深刻的理解,熟悉本专业各教学环节,具有组织制定本专业教学文件的能力。
5.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到相关企业进行技术服务的经历,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科技服务能力和过硬的实践技能。
6、承担教研室主任的工作。
7.业绩突出。
四、岗位职责
在教务科领导下,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深入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生产育人”的教育理念,紧紧围绕我校示范性职业中专学校建设和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方案,主持本专业教学、教研、教改及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1.负责本专业的整体规划与建设。主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的制定与修订;
2.负责本专业(专业群)课程改革。主持研究制定课程标准,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改革,开发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特色校本教材,构建校企深度融合的、以能力培养为主导的课程建设体系。
3.负责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研究实施本专业校企合作新模式,建设本专业融专业教学、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四位一体的体系完备的实习实训基地,实现生产育人。
4.负责本专业教学团队的规划和培养。重视教学团队建设的开放性,积极聘请企业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作兼职教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提高本专业教学团队的整体素质。
5.每年要系统地承担1~2门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五、选聘程序
1.设置岗位。学校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公布专业带头人岗位数量。
2.本人申请。填写《湘潭生物科技学校、湘潭机械电力学校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
3.资格审查。教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推荐。学校领导班子根据专业(专业群)发展方向及要求,依据选聘条件及教职工测评、学生评教等情况并广泛征求相关教学部门意见,客观、公正地推荐专业带头人人选,上报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5.定期选聘。专业带头人的选聘每两年进行一次,上届专业带头人符合条件的可连选连任。
六、待遇
1.学校为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重点扶持专业带头人主持的科技开发、科技推广、教研等项目;积极支持他们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2.支持专业带头人主持校企合作项目、到企业调研、参加生产实践等。
3.设立专业带头人专项经费,每人每年实践调研费4000元,生活津贴1000元。
七、管理与考核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政工科负责建立专业带头人档案。教务科负责专业带头人的日常管理。专业带头人每年年底要提交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的工作报告。每年年底政工科会同各教务科对专业带头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及要求:
1.团队建设。所负责的专业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育研究及团队自身素质提高等方面成绩是否突出。
2.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综合评定优秀。
3.市场调研。参与人才市场调研或毕业生跟踪调查两次以上,有调研或调查报告。
4.校企合作。主持校企合作专项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项目一项以上,或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一项以上。
5.指导教师。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全年听课6次以上,有指导工作总结和听课记录。
6.所负责的专业教学团队每年发表教研、教改或本专业科技论文5篇以上。
7.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批率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在职业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带头人。
(二0一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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