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专业典型案例 ——组建现代农业产学联 - 专业建设 -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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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专业典型案例 ——组建现代农业产学联 发布时间:2016-03-17      来源:          


一、实施背景
校企合作是我国职业教育大力推行的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也是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普遍有限。
我校是由原湘潭农业学校和湘潭农机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坚持面向“三农”的办学方向,农业类专业学生人数占全校在校生总数的80%以上,湘潭市80%的乡镇干部和农技人员曾在我校接受教育或培训。
自1956年办学以来,学校长期归属农口管理,具有深厚的行业背景以及优良的校企合作传统。归口教育部门管理后,由于政策明确、思路清晰、策略得当,学校的专业特色、行业背景与校企合作传统不但没有削弱,而且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十一五”期间建成省级精品专业2个,“十二五”期间建成省级示范特色专业1个、特色专业2个,同时建成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各1个。学校联合农口行业组织和生产经营企业,成立了产教合作委员会,制定了《产教合作章程》《产教合作管理办法》,签订了合作协议,市农办、各协会和企业投资设立了合作基金。学校设置产教合作办公室,聘请行业企业人员,对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献计献策,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截至2012年底,学校与32家企业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建设了校外实训、实习、就业基地。
但是,由于缺乏成熟的校企合作平台和健全的校企合作机制,学校在推进校企合作的过程中遇到不少难题,走过许多弯路,主要体现在:
(1)平台不稳,基础不牢。没有建立广泛认同和多方参与的校企合作组织,合作关系的建立主要依靠“情感联络”,学校单方面充当校企合作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的实施者。
(2)运行机制不健全,企业积极性不高。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校企合作政策要求,对企业约束力不大,学校“热”企业“冷”。部分企业认为没必要进行校企合作,甚至把校企合作当成负担。校企合作在日常运行、对话协商、项目合作、激励约束等方面,尚未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合作深度不够,合作成效不大。未能有效解决学校教学育人与企业生产经营之间的矛盾,部分企业“只摘桃不种树”,只挑人不育人,不能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校企合作的形式化、象征性色彩浓厚。
二、主要目标
针对校企合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校与企业长期合作的基础条件、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共同需要,结合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的重点任务,学校决定牵头组建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创新校企合作与集团化办学的平台和机制,促进联合办学、合作育人、协作生产。
1.建立多法人联合体,推进优质资源集聚
联合市内办有涉农专业的职业院校、农业类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组成多法人联合体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实现信息、人力、教学设施和实习实训基地等资源的共享、整合和优化配置,发挥教育投资的最大效益。
2.创新运行机制,确保校企合作制度化
建立以联盟理事会为决策层、以秘书处和办公室为协调层、以项目中心为实施层的三层组织机构,构建日常运行、对话协商、项目合作、激励约束四种机制,保障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办学制度化、常规化。
3.促进产教对接,实现人才共育
依托行业,对接产业,促进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途径,强化校际交流、校企协作,形成专业共建、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新格局,提升农业教育质量。
4.拓展合作领域,提升服务功能
以涉农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应用开发为纽带,拓展公共服务职能,为联盟内企业职工培训、为区域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社会上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提供更多机会和优质服务,承担更多的社会服务项目,形成职业教育新的发展点。
三、实施过程
1.调研协商,形成共识
2011年6月,湘潭市教育名师、政协委员舒青根老师提出组建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的构想后,学校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全面了解全市农业产业、企业、行业组织及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在校内形成筹建意向后,2012年下半年,与相关相关单位和部门反复交流与协商,基本达成共识。
2.制定方案,着力筹备
2013年5月,学校成立工作小组,起草了《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章程》,制订了《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组建方案》,明确了组建产学联盟的意义、指导思想,联盟的性质、宗旨、基本职能、参与单位、组织架构、运行模式和经费筹措,设计了筹备工作机构与策略。经与有关单位协商后,向市委、市政府做了汇报和请示。
2014年3月27日,市政府召开办公会议,专门研究了对我校国家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支持事项,并将组建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列为市政府督办事项,指示市农办牵头筹建。此后,学校在市农办、市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力进行筹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有关部门提出报建申请;联系参建单位;设计组织机构;起草有关文件。
3.成立机构,搭建平台
经与多方协商,联盟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凡承认联盟章程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单位,均可成为理事单位;秘书处为联盟常设机构,负责联盟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湘潭生物机电学校。2015年2月13日,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议在我校隆重召开。会议通过了联盟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和理事长,决定了秘书处组成人员,确定了2015年工作计划,并举办了产教合作研讨会。
4.健全机制,完善措施
产学联盟筹备阶段,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秘书处,对联盟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进行了充分酝酿和顶层设计。联盟成立后,首要工作就是将顶层设计转化为行为规范。
(1)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联盟秘书处的职能和责任,充实力量,安排专兼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联盟正常运行;成立教育培训、技术服务、资源管理、对外交流四个中心,由行业企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学校骨干教师组成,负责专业建设咨询、人才培养、职业培训、技术服务、资源开发和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2)充实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学校原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基础上,按农艺、园林、畜牧兽医、农机、农经等专业类别予以重建。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遴选7~9名有经验、有影响、有热情的行业企业专家和教育专家组成,优化成员结构;协商修订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委员会职责,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落到实处。
(3)完善运行机制。通过调研咨询、学习借鉴和协商研讨,完善联盟章程,制定有关议事决策、日常运行、校企合作、校校合作、顶岗实习、订单培养、教学培训、技术服务、基地建设、资源开发及人员兼职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或工作方案,确保联盟高效长效运行。
5.开展工作,发挥效益
产学联盟成立后,在理事会领导下,根据计划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落实职能,发挥作用。
(1)搭建平台,促进成员单位合作交流,如:召开常务理事会工作会议,召开联盟年会,组织“2015年度联盟企业行”,搭建联盟网站。
(2)开发项目,加快涉农专业共建步伐,如:共建实训基地,共建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培养,优化顶岗实习,开展教学改革,开展教师培训。
(3)扩大影响,优化联盟发展外部环境,如:加强对外宣传,举办人才招聘会,积极建言献策,争取资金支持。
四、条件保障
1.多方协力
组建产学联盟的基础是多方合作、共同推进。
(1)政府支持。湘潭市人民政府将组建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列为督办事项,市农办、市教育局全程指导,15个政府部门担任顾问单位,有效激发了联盟各方的“集体动机”。
(2)行业引导。湘潭市农口有比较成熟的行业协会,如农机协会、畜牧协会、养猪协会、农学会等,这些行业组织不但在联盟筹建过程中发挥了中介、协调作用,而且在联盟成立后的职业培训等工作中发挥了指导者、组织者、服务者的作用。
(3)企业参与。湘潭市伟鸿食品有限公司、正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南农机(机电)大市场、大地园林等业内龙头企业,带头为联盟的组建与运作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以及项目支持,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4)学校主动。针对学校和企业不缺合作意愿而缺合作牵头者和组织者的实际,学校主动作为,主动与参建单位联络、交流、协商,主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事务性工作,主动提供优质服务。
2.组织保障
(1)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副市长戴德清为顾问,市农办主任章礼华、教育局长陈利文为组长,主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学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设立筹备工作办公室。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由副校长唐仁庚担任组长,有关人员参加。
(3)健全联盟组织机构。本联盟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4名、常务理事若干名。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和办公室,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由牵头单位推荐、理事大会通过,副秘书长由理事长指定。
3.制度保障
(1)明确职能范围。以联合办学、合作育人、协作生产为核心,共分10个方面。
(2)明确入盟程序。包括自愿申请,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签订协议等。
(3)明确成员权利和义务。除明确了联盟成员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对成员学校、成员企业和行业协(学)会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具体规定。
(4)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对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秘书处的职责均作了具体规定。
上述内容的明确,为产学联盟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基本保障。
4.经费保障
市教育局投入专项经费10万元,学校投入专项资金10万元,行业企业资助15万元,联盟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创收17万多元,为联盟的筹建和正常运转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保障。
五、实施成效
1.联盟自身建设进展顺利
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可喜成效:组织机构日臻健全,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力量充实,职责明确、工作得力;运行机制日趋完善,以《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章程》为依据,以各方集体认同为基础,围绕日常运行、对话协商、项目合作、激励约束,制定规章制度13项;社会影响日益扩大,《湘潭日报》、湘潭电视台、雨湖红网等当地主要媒体纷纷予以报道。
2.促进了产教资源的集聚
目前,联盟已有成员单位54家,其中,农业类行业协会5个、企业39家、学校6所、科研机构4家,涵盖了湘潭现代农业产、学、研的骨干力量,促进了现代农业产教资源的集成;联盟内实行信息、人力、教学设施和实习实训基地等资源的共享、整合和优化配置,增强了办学与经营的活力和效益。
3.促进了涉农专业的集约化发展
通过产学联盟,将全市办有涉农专业的职业院校组织起来,实行联合办学。全市中职涉农专业年招生2300多人,全部集中在联盟内6所学校;联盟统筹涉农专业建设,基本实现了专业互补、错位发展,促进了各校内部乃至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优化。
4.促进了技术交流与协作生产
发挥产学联盟的平台作用,以企业为主、学校与行业组织共同参与,围绕粮食、生猪、竹木和劳务经济等区域农业和农村经济支柱产业,协同开展技术研发项目8个、工程承包项目5个、技术转让项目4个、技术推广项目7个、技术服务项目12个,创造直接经济价值1.35多亿元,提高了湘潭农业的产业化、设施化、科技化水平。
5.促进了校企合作的扩展与深化
依托产学联盟,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增至  家;重点专业分别调整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全方位参与专业建设,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企业投入资金  万元、设备  万元、人力  人日,校企合作建成现代农业生产性实训基地、农业科技与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中心、农业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建设教师培训基地,接收教师企业实践3000多人日,共同培训“双师型”教师50多名;联合开展“订单”培养,我校现有订单班级55个、学生2235人;以工学整合式学习岗位为平台,强化顶岗实习的系统设计与过程管理,顶岗实习成为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为实施现代学徒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实施体会
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是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办学的创新形式,由于体制原因,组建实属不易。特别遗憾的是,尽管产学联盟的构想提出较早,但正式成立却延误了较多时间,致使迄今运行时间不长,运行成效有限。而且,由于利益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长效运行势必难度更大,必须尽早重视。既要健全政策制度,又需加强校企横向联系,拓展协作深广度,化解经济利益与教学需求之间的矛盾,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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