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校第一届“青春风采”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 校园动态 -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立德树人 精艺图强

学校公众号

校园动态

校园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动态
关于举办学校第一届“青春风采”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      来源: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各教学班级:

 

为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丰富校园文娱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百花争艳的文化氛围,展现学校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同学们艺术修养,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使同学们在学习的同时得到放松、得到锻炼,给同学们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和一次宝贵的锻炼机会,现校团委特举办“校园歌手大赛”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09

 

二、比赛地点:学校大礼堂

 

三、参赛人员:全体在校学生

 

四、比赛主题:用歌声激扬青春,让旋律燃起激情

 

五、宣传以及报名

1、海选在各班文娱委员处报名,各班将进入复赛选手报校团委。

2、报名可以为个人或组合等形式。

3、按签到顺序进行比赛,不得随意更改。

 

六、赛制介绍:

本次校园歌手大赛分为海选、复赛、决赛三部分组成。

1 海选举行由各班,由班委会团支部在本班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参赛选手不使用伴奏,进行清唱,每位选手限时2分钟,取前三名进入复赛。

2 复赛由校团委组织举行,每位选手限唱一首歌时间。由评委根据选手的表现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根据分数选出晋级决赛的选手15名,晋级名单将于比赛次日在公告栏贴出。

3、决赛由校团委组织举行。

1)比赛开始,每位选手演唱一首完整的歌曲并进行唱歌之外的才艺展示(按签到顺序进行比赛)。

2)评委在演唱完毕后做出点评并给予建议,在每位选手后亮分。

3)比赛完毕,计算结果的同时邀请友情演出。

4)由校团委会礼仪协会负责礼仪事务。

5)公布名次,并由评委分别发放奖品和证书。最后领导总结,主持人带领获奖选手谢幕。

(注:参赛选手必须是非专业;每次比赛歌曲不同;请比赛选手有道具及伴奏带的提前跟工作人员说明;复赛名单会在比赛完以后公布在宣传栏上,请同学们留心观察!)

 

七、评分规则及标准

1、此次比赛的评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2、复赛、决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制;

3、如果比赛中出现两个选手的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由评委以举手投票的形式,得票多的为优先者;

4、标准:采取10分制

①音质(2):可沙哑,可圆润,符合嗓音要符合个人风格;

②唱功(3分):a.吐字清晰度b.字句间联系是否自然c.换气是否自然d.重厚音轻柔音转换及区分是否自然e.乐感好坏(歌声是否与伴奏融洽);

③形象(1分):a.着装打扮b.精神状态及气质;

④台风(2分):a.动作(是否自然是否与曲风相配)b.神态表情

⑤观众反应(2)

 

八、 奖项设置

奖项设有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另由评委团选出优秀奖(包括最佳人气奖、最佳台风奖、最佳潜质奖各一名)。

湘潭生物科技学校

湘潭机械电力学校

校团委

201095

Copyright 2020-2024 ©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版权所有 湘ICP备13009531号-1

地址:湘潭市伍家花园 电话:0731-55880087 技术支持: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信息组

湘公网安备 430302020012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