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以下简称励耕计划),拟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励耕计划教师资助项目每人资助1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资助条件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二)申报程序(时间)
本人申请(9.21)→教研室推荐后教务科核实汇总、其他科室核实汇总→交人事科(9.22下午)→学校初审并公示(9.23-25)→报市教育局审核。
(三)上报资料
1、励耕计划教师资助项目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明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原始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按照“申报人材料要求”(附件2),依照“申报人清单”(附件3)形式将有关资料整理成册。
三、有关要求
1、教师资助项目,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科室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扎实、细致地做好走访、宣传及核实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2、要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所报送的推荐名单、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有举报不实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留存工作各环节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并报学校人事科存档。
姓 名 | 单 位 | |||
序 号 | 内 容 | 页 号 | 备 注 | |
1 | 申请表 | |||
2 | 申请报告 | |||
3 | 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 |||
4 | 教师证复印件 | |||
5 | 公示证明材料 | |||
6 | 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 | |||
7 | 医药费收据(所附票据合计数) | 元 | ||
8 | 伤残孤证明复印件 | |||
9 |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 |||
教师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任教时间 | 职称 | |||||
所在学校 | 担任工作及职务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 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家 庭 经 济 状 况 |
户籍性质 | A 农业 B 非农业 | 主要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邮编和联系电话 | ||||||
家庭人口总数 | 家庭年收入 | 人均年收入 | |||||
申 请 彩 票 公益金 项 目 资助款 理 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 校 初 审 意 见 |
校长签名: 公章 |
||||||
县 级 部 门 评 审 意 见 及公示 结 果 | 县级部门负责人签名: 公章 |
Copyright 2020-2024 ©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版权所有 湘ICP备13009531号-1
地址:湘潭市伍家花园 电话:0731-55880087 技术支持: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信息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