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雨湖区“两型示范创建家庭”
发布时间:2015-05-19
来源: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各乡镇街妇联、先锋企业集团公司妇委会、金都股份有限公司妇委会、区直机关(战线)妇委会:
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广泛动员全区城乡家庭积极参与两型社会建设,倡导两型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区妇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型示范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在雨湖区范围内居住3个月以上家庭。
2、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评选:非法生育;家庭成员有涉毒、涉黄、家庭暴力、参与邪教及其它危害社会的行为。
3、近三年内,已经评为市级及以上“两型家庭”及“两型创建示范家庭”的,不再重复评选。
(二)评选时间:
2014年10月-2015年9月
二、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两型理念,积极学习掌握两型知识,带头践行两型家庭建设标准,努力做两型理念的实践者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先行者。
2、家庭生活方式绿色环保,具有较强的两型性、示范性和推广性,积极使用两型技术产品。
3、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合理消费,推行家庭节能,坚持一物多用。
4、积极抵制污染,倡导“绿色出行”,自觉保护环境,垃圾分类处理。
5、热心公益活动,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家庭成员模范遵纪守法,家庭和谐幸福。
三、具体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要注意向基层一线倾斜,挖掘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家庭,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参评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二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相关照片或视频佐证材料。
3、推荐材料、推荐表请用A4纸打印(复印),同时提交电子版,文字材料使用word文档,照片使用JPG格式,图片大小不低于1M,与2015年4月25日前报区妇联,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区妇联邮箱。
联系人: 杨 卫
邮 箱: 840754049@QQ.com
附:1、雨湖区“两型示范创建家庭”名额分配表
2、雨湖区“两型示范创建家庭”推荐表
雨湖区妇女联合会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1:雨湖区“两型示范创建家庭”名额分配表
| 单 位 |
两型示范创建家庭(户) |
备注 |
| 响塘乡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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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乡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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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潭乡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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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锋乡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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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潭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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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岭镇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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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楠竹山镇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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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畲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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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湖路街道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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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政路街道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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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塘街道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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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窑湾街道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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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正街街道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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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场街道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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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路街道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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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牯塘街道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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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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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雨湖区“两型示范创建家庭”推荐表
年 月 日
| 户主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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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
姓 名 |
与户主关系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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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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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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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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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事
迹
︵
约
150
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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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
妇联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区妇联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