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教师周转房 管理制度》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立德树人 精艺图强

学校公众号

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教师周转房 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0      来源: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潭生机校字〔2022〕04号

 

 

关于印发《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教师周转房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现将《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2022年3月10日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确保我校教师教师周转房的合理分配,切实解决好部分教师住房问题,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教师周转房是指学校拥有产权的周转性教职工宿舍,需要学校安排教师周转房的教师需要先提出申请,经学校相关领导批准由后勤科统一安排。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此管理办法并服从安排。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安排在湘潭市内无房的外地教师、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当年新进教师,可申请11间宿舍(双职工教师夫妻只能共1间);其余需在校内午休或值晚班的教职工可申请21间宿舍。

3.每年8月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1次调整,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在本班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离校后,不再每人占用1间宿舍,如有需要继续申请午休和值晚班时宿舍的须服向后勤科提出申请,并按照后勤科统一安排为2-31间宿舍。

4.学校教师周转房采用有偿使用的原则,使用人需按学校要求定期缴纳房租和水电费。多人合住一间周转房时,需共同分担房租和水电费,相关费用在工资中扣除。收费标准为:房租1元/月/平方米(按套内面积均摊);班主任每人/月用电超过50度、其他教职工每人/月用电超过16度的部分电费按市场价计量收费;班主任每人/月用水超过12吨、其他教职工每人/月用水超过3吨部分水费,按市场价计量收费。

5.申请人获得教师周转房使用权后,需由本人到学校后勤科资产管理员处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核对房内物品、水电表度数和固定资产数量,签字后再领取住房钥匙。

6.退房或调整宿舍时必须将房间打扫干净后再到后勤科资产管理员处办理退房或交接手续,教师周转房使用人在居住期内添置的物品、电器等在搬离时需自行清理出场,学校不予回购。

7.申请人获得教师周转房后严禁下列行为,如发生下列行为经查实后学校有权立即收回教师周转房使用权,并追究相应责任。

    1)申请人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将教师周转房出租、外借。

2)申请人未经学校同意,擅自与他人换房。

   3)申请人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4)申请人在教师周转房内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5)学校安排宿舍后长期闲置。

8.教师周转房使用人需注意节约水电,发现浪费水电的现象学校将酌情予以处罚,注意宿舍财物安全,不得带学生入住。

9.教师周转房使用人需注意消防安全,通道内严禁堆放杂物和易燃品、在楼梯间停放电动车充电。

10.教师周转房使用人应爱护宿舍内各项设施,发现设施故障及时在维修平台报修。学校将定期对房内设施进行检查,发现设施人为损坏时,有权要求责任人照价赔偿。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印发

 


Copyright 2020-2024 ©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版权所有 湘ICP备13009531号-1

地址:湘潭市伍家花园 电话:0731-55880087 技术支持: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信息组

湘公网安备 430302020012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