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为严格落实湘潭市教育局《关于教育领域几个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精神,防止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发生,现就我校开展集中整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
1.以任何方式和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微信红包等;
2.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3.让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利用家长资源或向家长及学生推销商品谋取私利;
5.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
6.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排座或选班干部等过程中谋取私利。
(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
1.组织或变相组织、参与有偿补课、违规补课;
2.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3.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教职工违规招生等行为
1.在招生中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行为;
2.买卖生源或委托中介机构及校外人员有偿招生。
(四)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
1.强迫、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指定的的教辅材料;
2.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图书报刊、购买专题教育读本等。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自查。各科室要对照整治重点进行全面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或防范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好《教育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清单》在7月5日前交纪监室,同时发送电子档。(完成时限:2021年7月10日前)
(二)整改落实。各科室要对照问题清单开展全面整改,建立整改台账,有效推进、精准施策,确保整改真实、到位、有效。(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前)
(三)督查检查。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各科室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问题查找不精准、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中共湘潭生物机电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
教育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清单
部门(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管校领导(签字):
序号 | 自查内容 | 是否 | 整改或防范措施 | 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
1 | 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 | 1.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微信红包等; | ||||
2.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 ||||||
3.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让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 ||||||
4.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用家长资源或向家长及学生推销商品谋取私利; | ||||||
5.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 | ||||||
6.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排座或选班干部等过程中谋取私利。 | ||||||
2 | 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 | 1.组织或变相组织部、参与有偿补课、违规补课; | ||||
2.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 ||||||
3.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 ||||||
3 | 违规招生等行为 | 1.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招生中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 | ||||
2.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买卖生源或委托中介机构及校外人员有偿招生。 | ||||||
4 | 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 | 1.教师是否存在强迫、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指定的的教辅材料; | ||||
2.教师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图书报刊、购买专题教育读本等。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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