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根据中共湘潭市教育局委员会、湘潭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规范履职用权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在市直教育系统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的通知》《关于对市委巡察教育反馈财务基建后勤问题整改落实政策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请相关科室对照重点督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分别如实填写《市委巡察教育反馈问题自查整改情况表》《领导干部规范履职用权自查整改情况表》《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整改情况表》,在3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交纪检监察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至xtswjdjjjcs@163.com邮箱,并准备好佐证材料备查。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对问题查找不准、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1.重点督查内容
2.《基建后勤及校舍安全问题自查整改表》《领导干部规范履职用权自查整改情况表》《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整改情况表》
中共湘潭生物机电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
重点督查内容
一、财务基建后勤问题(2019年以来)
(一)食堂侵占学生伙食费问题(责任科室:后勤科,责任人:刘胜雄)
1.伙食费收费问题;
2.食材成本70%不到位问题;
3.教职工就餐不缴费的问题。
(二)超预算,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的问题(责任科室:财务科,责任人:刘伟平)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责任科室:财务科,责任人:刘伟平)
(四)基建工程资金沉淀问题(责任科室:财务科,责任人:刘伟平)
(五)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过程不规范问题(责任科室:后勤科,责任人:刘胜雄)
1.项目招投标文件(谈判邀请)中设置门槛,限制潜在招投标人;
2.在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有意漏项,导致省外供应商无序进入;
3.将项目人为拆分,规避招投标;
4.项目先开工后进行竞争性谈判(磋商)程序;
5.食材招标中付款与公开招标公布的条件不一致。
(六)自然人借用他公司资质承接项目,中间“提篮子”工程(责任科室:后勤科,责任人:刘胜雄)
(七)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与公开招标(谈判邀请)文件公布的付款条件大相径庭,明显存在向施工单位(供应商)倾斜利益的现象,部分项目不留质保金(责任科室:财务科,责任人:刘伟平)
(八)校舍安全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及时(责任科室:安保科,责任人:周世兴)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以来)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问题(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财务科配合,责任人:周斌、刘伟平)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财务科配合,责任人:周斌、刘伟平)
3.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问题(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财务科配合,责任人:周斌、刘伟平)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问题(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财务科配合,责任人:周斌、刘伟平)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问题(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财务科配合,责任人:周斌、刘伟平)
6.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问题(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财务科配合,责任人:周斌、刘伟平)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责任科室:财务科,责任人:刘伟平)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责任科室:各科室、教研室,责任人:各科室、教研室负责人)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责任科室:工会,责任人:彭碧辉)
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问题(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财务科配合,责任人:李靓、刘伟平)
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责任科室:各科室、教研室,责任人:各科室、教研室负责人)
12.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责任科室:各科室、教研室,责任人:各科室、教研室负责人)
三、违规履职用权问题(2019年以来)
1.建立并完善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做到了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人事科配合,责任人:李靓、周斌)
2.落实“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党政正职是否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项目工作。是否经集体研究,授权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人事科配合,责任人:李靓、周斌)
3.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正职是否支持分管副职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分管副职认真履行职责。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是否存在党政正职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人事科配合,责任人:李靓、周斌)
4.压实“两个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是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了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责任。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主题,开展了至少两次警示教育专题活动(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责任人:单侃)
附件2:
基建后勤及校舍安全问题自查整改表
科室(公章): 分管校领导(签名): 科室负责人(签名):
序号 | 自查项目 | 自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备注 |
填报人: 填报时间:
领导干部规范履职用权自查整改情况表
科室(公章): 分管校领导(签名): 科室负责人(签名):
序号 | 自查项目 | 自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备注 |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整改情况表
科室(公章): 分管校领导(签名): 科室负责人(签名):
序号 | 自查项目 | 自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备注 |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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